在2019年6月29日的《中外教育史》考試中,物理工程學院物理學(師范)專業學生周一帆違紀(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);《孔子與<論語>》考試中,物理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(智能電子)專業學生范志遠違紀(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)。
特此通報。
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。